1月6日,广东省委常委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通过3-5年努力,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服务格局更加科学合理,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为实现这一目标,2017-2019年,广东各级财政安排500亿元,重点投向粤东西北地区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基层服务模式等,特别是县级医院建设、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和妇女儿童医疗机构建设。到2019年,广东将力争全面完成“强基层”任务,推动基层卫生能力实现根本性提升。
集中精力建设45家县级医院
全面推进医改、建设健康广东的重点在于推动医疗卫生资源向基层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意见》,省财政将投入大笔资金,集中精力建设45家县级医院。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经过对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全面摸底,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将粤东西北地区离县域距离相对较远、服务人口较多、有一定基础的45家中心卫生院或第二人民医院作为建设重点,力争通过几年努力,将其建设成为中等水平县级医院。
其中,40万—100万人口的县(市)选择1家、10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选择2家中心镇卫生院,作为县域的次级医疗卫生服务中心,让离县城较远的城乡居民再也不用长途跋涉看病就医。
据悉,确定要建设的45家县级医院中,15家将在2017年“五一”前动工,以后每两个月动工一批,年底前开工30家左右,2018年上半年全部开工,力争2020年形成医疗服务能力,全面达到中等县级医院水平。
此外,各级财政还将安排资金对18个县级中医院进行升级建设,并用三年时间开展县级公立医院升级建设,对粤东西北地区县级医院3.7万张床位缺口予以填平补齐。
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2年可直接聘用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人才是关键。据调查,目前广东粤东西北地区的医务人员数量和中高职称人员比例远低于珠三角地区,全科医生数量也远远不够,与2020年全省达到每万常住人口3名以上全科医生的目标差距很大。
为提升基层卫生人才素质,从2017年起,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增加安排资金,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的每年招生规模从750名扩大到1080名,并每年转岗、在岗培训4000名全科医生;将目前订单定向本(专)科医学生每年招收400名,扩大到每年招收1000名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每年为粤东西北地区培训1000名产科医师及助产士,转岗培训360名儿科医生。
运行机制缺乏活力也制约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为解决这方面问题,《意见》提出,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2年并取得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的在岗人员,经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意见》还提出,要打通城市优质资源依次梯度下沉通道,实现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公立医院全覆盖。城市三甲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原则上每年派出卫生技术人员数不低于全院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选派人员中,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数占比不低于80%。城市三甲医院派出管理人员、医务人员统一纳入县级医院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城市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晋升各阶段职称前,需分别到基层连续工作1年。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工资调控水平
目前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收入低,尤其是骨干医生待遇不高、流失严重,人才引不进、留不住问题突出。
《意见》明确,在保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性质的情况下,允许其实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政策,人员实行县招县管镇用。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绩效工资总量不予限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自主调整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加大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合理拉开收入差距,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倾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从上年度收支结余部分自主提取不低于60%比例用于增发奖励性绩效工资,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此外,广东还将加大对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的财政补助力度。省财政增加安排资金用于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费,从2017年起,按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核定编制数以及每人每年1万—1.2万元的标准核拨事业费。
为吸引全科医生扎根基层,从2017年起,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2个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除享受单位发放的绩效工资和各项津补贴外,省财政增加安排资金,每岗每年补助6万元。